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環節安排通知
2022-11-18 16:26 分享到:
我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完成筆試環節工作,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將于近期啟動,具體安排及防疫與安全須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安排
(一)時間:2022年11月27日,具體時間詳見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
(二)地點:具體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
打印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時間:2022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陸報名系統打印。
二、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
(一)如實申報健康信息
1.考生應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使用本人手機通過“支付寶”“津心辦”APP等渠道申領“天津健康碼”,并每日關注更新健康碼狀態。外省市考生申領“天津健康碼”時,填報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區”“詳細地址”按在津住址(入住酒店地址)填寫,若暫未確定住址,可按報考單位所在地填寫(天津市和平區福安大街152號),待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下發后,按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地址及時予以更新。
2.考生應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使用本人手機通過“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寶”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領“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每日關注更新行程卡狀態。
3.考生應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行病學調查表》(以下簡稱“流調表”),對所填健康信息進行承諾,實時監測健康狀況,并在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入場時交現場工作人員。
4.外省市來(返)津人員可提前登錄“津心辦”APP、“津心辦”微信小程序和“津心辦”支付寶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過首頁“來津報備”功能進行在線報備,也可聯系屬地社區居委會或入住酒店賓館報備。
(二)考生應隨時關注國內疫情權威信息,根據個人健康監測和行程情況,做好參考準備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8日內無國(境)外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無境內疫情高風險區(以國務院客戶端每日發布為準)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無境內低風險區(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鄉鎮、街道>的其他地區,下同)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8日內與新冠陽性感染者、疑似病例無密切接觸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與密切接觸者無密切接觸史,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
(1)在津、可以自由流動的考生,須持考前48小時內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防止因網絡原因現場無法查詢電子結果,建議攜帶紙質檢測報告,同時截屏電子報告備查,時間計算以核酸采樣時間為準,下同),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小于37.3℃,下同)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以津云客戶端每日發布為準)。
(2)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有發熱、咳嗽、咽干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疑似癥狀的,須到醫院發熱門診進行鑒別診斷、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風險,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的排除新冠肺炎診斷證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24小時1次,且兩次間隔須超過24小時,時間計算以核酸采樣時間為準),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天,雖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排除新冠肺炎診斷證明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上述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未消失的,經考點醫護人員排查無疫情傳播風險、研判評估可以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的,單人單次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并于11月28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將結果反饋報考單位(未按要求反饋核酸結果的,將取消考試成績)。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現已按規定完成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的考生,應當主動向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承辦單位報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天,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
2.近期有國(境)外、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區之日起計算,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規定完成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的,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連續3日進行核酸“日檢測”(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低風險區之日起計算,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連續3日進行核酸“日檢測”(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其他來(返)津的人員,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完成72小時2次天津市核酸陰性證明(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4.考生個人健康信息發生變化的(如健康碼、旅居史等),按照變化后對應的類別政策執行,并應第一時間向報考單位報備。所有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后7日健康監測,如有發熱或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等異常的,應及時就醫排除新冠肺炎,并向報考單位報備,聯系電話022-58925055。
三、嚴格遵守考試要求
(一)進入考場所需的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有效身份證;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招聘公告“資格復審”有關內容);
3.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
4.天津健康碼“綠碼”;
5.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調表》;
6.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碼(已接種疫苗考生,憑有效電子標識或紙質接種證明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未接種疫苗考生,在現場進行登記后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7.符合時間要求的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防止因網絡原因現場無法查詢電子結果,建議攜帶紙質檢測報告,同時截屏電子報告備查);
8.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關健康證明。
(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期間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日,至少于開始前30分鐘到達考點,因現場需核驗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以免人員聚集;
2.進入考場后,積極配合測溫、驗碼等健康檢查工作;
3.進、出考場或如廁時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4.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過程中發現體溫達到或超過37.3℃,或出現發熱、咳嗽、咽干、嗅(味)覺減退、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疑似癥狀的,由考點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經排查無疫情傳播風險、研判評估可以繼續參加的,單人單次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并于11月28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將結果反饋報考單位;不能排除疫情傳播風險的,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治。
四、溫馨提示
(一)《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調表》事關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安全,請報考人員高度重視,如實、按時填報,如有變化應及時更新,避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應自覺加強個人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國(境)外及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天津本地考生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非必要不離津。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要提前了解來(返)津、離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應選擇單人單間。(考生可通過“中國政府網”小程序“疫情服務”或“津云”APP“戰疫”欄目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過微信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小程序,查詢核酸檢測結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信息、全國核酸檢測機構、高風險區等信息;可通過“津云”APP“戰疫”欄目查詢重點疫情地區。
(四)請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檢測時間,確保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入場前查詢到檢測結果,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五)考生應提前準備符合防護要求的醫用口罩,帶呼吸閥口罩及一般性裝飾口罩不得使用。同時,請考生備好飲用水、應急藥品等必要物品。
(六)本次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報考人員有義務隨時關注招考網站和“津云”APP“戰疫”欄目,及時了解招考和防疫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考生須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病情、旅居史、接觸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資格,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
《流行病學調查表》
一、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安排
(一)時間:2022年11月27日,具體時間詳見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
(二)地點:具體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
打印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時間:2022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陸報名系統打印。
二、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
(一)如實申報健康信息
1.考生應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使用本人手機通過“支付寶”“津心辦”APP等渠道申領“天津健康碼”,并每日關注更新健康碼狀態。外省市考生申領“天津健康碼”時,填報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區”“詳細地址”按在津住址(入住酒店地址)填寫,若暫未確定住址,可按報考單位所在地填寫(天津市和平區福安大街152號),待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下發后,按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地址及時予以更新。
2.考生應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使用本人手機通過“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寶”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領“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每日關注更新行程卡狀態。
3.考生應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行病學調查表》(以下簡稱“流調表”),對所填健康信息進行承諾,實時監測健康狀況,并在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入場時交現場工作人員。
4.外省市來(返)津人員可提前登錄“津心辦”APP、“津心辦”微信小程序和“津心辦”支付寶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過首頁“來津報備”功能進行在線報備,也可聯系屬地社區居委會或入住酒店賓館報備。
(二)考生應隨時關注國內疫情權威信息,根據個人健康監測和行程情況,做好參考準備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8日內無國(境)外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無境內疫情高風險區(以國務院客戶端每日發布為準)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無境內低風險區(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的鄉鎮、街道>的其他地區,下同)旅居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8日內與新冠陽性感染者、疑似病例無密切接觸史,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與密切接觸者無密切接觸史,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
(1)在津、可以自由流動的考生,須持考前48小時內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防止因網絡原因現場無法查詢電子結果,建議攜帶紙質檢測報告,同時截屏電子報告備查,時間計算以核酸采樣時間為準,下同),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小于37.3℃,下同)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以津云客戶端每日發布為準)。
(2)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有發熱、咳嗽、咽干咽痛、乏力、嗅(味)覺減退、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疑似癥狀的,須到醫院發熱門診進行鑒別診斷、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風險,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的排除新冠肺炎診斷證明、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24小時1次,且兩次間隔須超過24小時,時間計算以核酸采樣時間為準),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天,雖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排除新冠肺炎診斷證明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上述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未消失的,經考點醫護人員排查無疫情傳播風險、研判評估可以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的,單人單次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并于11月28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將結果反饋報考單位(未按要求反饋核酸結果的,將取消考試成績)。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現已按規定完成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的考生,應當主動向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承辦單位報告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天,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持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2小時內2次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其中,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應同時滿足我市最新進津政策有關要求。
2.近期有國(境)外、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離開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區之日起計算,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規定完成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的,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連續3日進行核酸“日檢測”(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低風險區之日起計算,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連續3日進行核酸“日檢測”(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其他來(返)津的人員,實施抵津前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核驗制度,至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已按照最新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后,持抵津后完成72小時2次天津市核酸陰性證明(首次檢測原則上“落地檢”,最晚6小時內,單次采樣間隔24小時),且陰性結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天津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可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4.考生個人健康信息發生變化的(如健康碼、旅居史等),按照變化后對應的類別政策執行,并應第一時間向報考單位報備。所有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后7日健康監測,如有發熱或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等異常的,應及時就醫排除新冠肺炎,并向報考單位報備,聯系電話022-58925055。
三、嚴格遵守考試要求
(一)進入考場所需的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準考證、有效身份證;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招聘公告“資格復審”有關內容);
3.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
4.天津健康碼“綠碼”;
5.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調表》;
6.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碼(已接種疫苗考生,憑有效電子標識或紙質接種證明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未接種疫苗考生,在現場進行登記后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7.符合時間要求的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防止因網絡原因現場無法查詢電子結果,建議攜帶紙質檢測報告,同時截屏電子報告備查);
8.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關健康證明。
(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期間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當日,至少于開始前30分鐘到達考點,因現場需核驗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以免人員聚集;
2.進入考場后,積極配合測溫、驗碼等健康檢查工作;
3.進、出考場或如廁時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4.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過程中發現體溫達到或超過37.3℃,或出現發熱、咳嗽、咽干、嗅(味)覺減退、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疑似癥狀的,由考點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經排查無疫情傳播風險、研判評估可以繼續參加的,單人單次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并于11月28日進行1次核酸檢測,將結果反饋報考單位;不能排除疫情傳播風險的,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治。
四、溫馨提示
(一)《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流調表》事關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安全,請報考人員高度重視,如實、按時填報,如有變化應及時更新,避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應自覺加強個人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國(境)外及境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天津本地考生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前7日內非必要不離津。外省市來津(返津)考生,要提前了解來(返)津、離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應選擇單人單間。(考生可通過“中國政府網”小程序“疫情服務”或“津云”APP“戰疫”欄目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過微信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小程序,查詢核酸檢測結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信息、全國核酸檢測機構、高風險區等信息;可通過“津云”APP“戰疫”欄目查詢重點疫情地區。
(四)請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檢測時間,確保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入場前查詢到檢測結果,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五)考生應提前準備符合防護要求的醫用口罩,帶呼吸閥口罩及一般性裝飾口罩不得使用。同時,請考生備好飲用水、應急藥品等必要物品。
(六)本次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報考人員有義務隨時關注招考網站和“津云”APP“戰疫”欄目,及時了解招考和防疫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考生須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病情、旅居史、接觸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資格,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考生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
《流行病學調查表》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22年11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4992.shtml【半月講壇教育提醒】更多報考信息請關注天津半月講壇官網(www.fqlsfgm.cn)或微信公眾號(tjbanyuetan),天津半月講壇教育咨詢電話:022-81110908,南開分校咨詢電話: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詢電話:022-23980221,薊州分校咨詢電話:022-29880199,寶坻分校咨詢電話:022-22588509。